〈一〉門市營業時間為
週一至週五 : 09:00-19:00
週六週日(國定假日) : 11:00-19:00
請於營業時間內至門市/櫃台現場辦理取/還車手續。
〈二〉租車一天以24小時計算,惟若超過營業時間取車,最晚還車時間仍為晚間7點,例:取車時,與門市人員預先約定為周一晚間9點30分的租2送1,則還車時間最晚應為周四晚上7點,而非周四晚上9點30分,請依約定時間內交還車輛,逾時每小時費用以日租金定價十分之一計收,逾時六小時 (含),以一日計價。
〈三〉因簽約出車後,於該車租期內定無法接受其他預訂需求,是以若因故提早還車,不另退費。
〈四〉假日定義:週五至週日、國定假日及其前1日、連續假日及其前1日。平日定義:週一至週四。
〈五〉里程限制:一般進口車每日限駛里程為250公里,超跑車系每日里程150公里,優惠月租每月限制里程為3000公里。超出部份:進口車每公里加收30元,超跑車每公里加收150元。若承租之方案有贈送之天數並無里程數增加之計算,例:某甲承租2天送1天之C300,則共計3日之里程限制為500公里,非750公里。
〈六〉租金不包含汽油燃料費、保險費、充電費、停車費、過路費,承租人請依實際使用狀況於合法之加油站、充電站自行添滿,出車時滿油/滿電交車,還車時需滿油交還(全電車電量無特殊限制,惟電量不得低於20%)。
〈七〉承租人如未事前告知本公司,而逾時達1小時未取車者,視同放棄預訂,本公司保有取消預約並沒收訂金且轉租他人之權利。
〈八〉臨時變更出、還車時間須取得本公司同意以利車輛調度作業。
〈九〉承租人如欲改期者,請於取車時間三日前通知本公司,本公司將訂金予以保留30日(自預訂取車日起算),超過30日後及春節期間本公司恕不接受任何退款及延期之服務。
〈十〉承租人逾時未還車或續租時,未還車前雙方權利義務仍以租賃契約書約定為準。
〈十一〉租用車輛請小心駕駛、停放,如有毀損或失竊時仍需負擔修復期間租金及營業損失。
〈十二〉為保護您的權益,承租車輛發生碰撞或失竊時,請保持現場,並立即報警處理,並和本公司承辦人員聯絡,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,否則承租人除須負賠償責任,且無法享有保險理賠保障。
〈十三〉本公司向承租人所取得之相關個人資料及租賃內容,皆由中華民國現行法令保護其個人隱私權,本公司不得逕行對外公布。
〈十四〉各項費用或條件,本公司保留異動之權力,如有異動調整,以官網公告為主。
〈十五〉短租保證金:$10,000,長租另議。保證金於還車後7日,扣除已產生之停車費、ETC、充電費、油資後退還(因有些費用通常不會立即可查,故約需於還車7個工作天後進行退款),惟若退還後再有產生承租期間之費用,則承租人須另行支付。黃金會員若儲值金餘額高於$3,000則不需另付保證金,若正處租期中低於 $3,000,則須於接獲通知時24小時內補足。
〈十六〉承租期間所有產生之違規罰單,本司一律線上歸責予承租人,不代繳,不另行通知。
〈十七〉其他未盡事項以現場簽立小客車租賃契約書為主、特別聲明書為輔。